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较多保护的,因此有人就会问,要是军人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女方来讲是否会有补偿呢?实践中,不少人都搞不清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如果现役军人离婚的话,军人一方不存在法定的离婚过错,则是不需要对女方做出补偿的。
综上可知,军人离婚的不一定就要对女方做出补偿,除非是因为军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此时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文章: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关于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家庭暴力的定义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