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失地农民是农村户口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属于农村户口;其二、失地农民办理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不属于农村户口。《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相关文章: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