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对江西省的任意一个建筑单位都很重要,可以这么说,如果不知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的相关细则,那么,任何一个从事建筑的单位将会很快倒闭。所以说,江西省的所有的建筑单位对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都必须了解并严格按照要求施工。下面,是为您整理的江西省建筑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各级发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限额适当调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规定,施工许可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一)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省直部门的直属单位)总造价400万元以上或建筑总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建设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指在建和续建各单项工程累计的总造价,下同),3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项目,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包括地区行政公署,下同)及所属部门(包括其所属部门的直属单位)的建筑工程,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省直部门的直属单位)总造价400万元以下或建筑总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有很多,所以江西省的建筑必须仔仔细细看清楚了。其实并不是江西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这么多真的细,每个省都是这样的。因为建筑本身就是件很危险的工作,必须要有这些死规定,来减少危险的发生。因为安全第一,生命高于一切。由此可见,我们想提醒所有的建筑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文章:

·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工资支付?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劳动仲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哪些劳动案件适用一裁终局的规定?

·高温津贴的标准?

·上夜班或坐办公室的能否拿高温津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