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试用期合同有效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单位应如何支付试用期工资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有效吗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单位应如何支付试用期工资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很多劳动者不了解只签试用期合同有效吗,就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跌入用人单位设置的陷阱。劳动者要注意,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试用期的相关事宜。另外,我国法律对于试用期的工资发放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者要知道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试用期工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请律师协助解决。
相关文章: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合同约定退出加盟不退加盟费,可以要求退吗?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遇价格调整时,如何处理?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如何确定?追偿权如何行使?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否具有优先地位?
·债权人与已收款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