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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各省市在做建筑工程项目时都会出具一份建筑工程资料,资料中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说明,建筑工程资料要统一严格管理,同时也有一定的管理规程,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6、工程参见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7、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8、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9、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10、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12、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13、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对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工程图等的存放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工程资料时最能反应工程真实情况的资料,在管理中应有经过培训的专人管理,资料是一个建筑工程的核心文件,各个地区的管理规程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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