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涉外结婚的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或一寸单人照片若干张;
4.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交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夫妻关系证明书》。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相关文章:

·涉外结婚的公证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涉外结婚的程序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文)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外籍配偶如何取得中国绿卡(永久居留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