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有着巨大的利用空间,开展农村建设项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进行审批,那么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不同情况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不同。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审查——上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不同农村土地类型进行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是有所差异的,常见的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以及兴建公共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这两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在得到相关部门审理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建设用地
相关文章: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