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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怎么办理?

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地区差异。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办理的时限有什么要求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

一、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三、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审批权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办理的流程和其他各地的流程基本类似,在这里,我们还是想提醒您,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再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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