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对于房子户型、位置、价格等个方面都满意,就会与卖家达成共识,这个时候买家一般会预先付给卖家定金或者订金,那么,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前者属于不退款协议,后者属于带条件的协议。
二、关于定金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三、关于订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由上可以看出,定金与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是差别却很大,想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了解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签订相关合同时,也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买方或者卖方有变动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文章: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结果送的是“公共绿地”,能否要求退房

·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

·“一房二卖”情形下,即使后手实际取得了房屋,法院也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购房违约金有哪几种情况?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