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生活中,不管是在您签订合同的时候又或者是在您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个词语相信您一定经常听到。但是,这个人具体是谁,和公司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您可能就不是很了解了。为了解决您的困惑,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定义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已经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得出了了答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相关人员并且有相应的证明文件。您与其签订的文件是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并且,您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可以先要求其出示其证明文件,您核实后再签订,以免您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文章: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收购公司协议范本,收购公司协议书怎么写?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