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据权利申报书

申报人: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申报事项:
 
  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报人合法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行是农业银行南京XXYY支行,出票金额80万元,到期日2012年6月3日,票号是XXXXXXXX。出票人是南京XXZZZ纺织有限公司,收款人是江苏FFF纺织有限公司,第一背书人是收款人,第一被背书人是申报人(持票人),经申报人按照票据法要求向后手背书转让,2008年6月8日最后一手被背书人被告知该票据已由出票人于2008年5月30向贵院申请公示催告。该票遭层层追索,最后返还到申报人(持票人)手里。
 
  基于上述事实,申报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该票的利害关系人,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现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出的(______)___字___号公告提出权利申报,请依法裁断,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此致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申报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6、票据背书粘单复印件

相关文章: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申请书

·民事裁定书(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用)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公示催告程序的完善

·记名股票遗失的公示催告程序

·除权判决程序(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据权利申报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