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申请人在第一次申请之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得使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期限——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相关文章: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专利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有关时间的规定

·有特殊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及期限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开办专利代理机构应了解的数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