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步骤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相关文章:

·如何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的含义?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人死亡/终止后如何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商标注册的途径

·商标的非注册服务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如何办理涉及注册商标的协助执行手续?

·如何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