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在哪级法院诉讼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复议的案件;
二、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布图设计申请决定的案件;
三、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决定的案件;
四、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使用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报酬的裁决的案件;
五、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行为处理决定的案件;
六、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
下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特区所在地和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一、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
二、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三、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
四、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五、其他涉及布图设计的案件。
相关文章:
·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对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