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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内容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缺少内容会有怎么样的法律后果?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解答。


    一、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抵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7、质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8、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担保合同的范围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留置担保合同的范围还包括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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