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一、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车祸后怎样确定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同的交通事故中,实际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主体不同,有的可能是机动车的所所有人,有的却是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人。同时针对事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造成实际承担的责任比例有所差异。而具体发生车祸的责任谁来承担,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



相关文章:

·交强险免赔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联系

·租房子交了定金能退吗

·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车祸责任等级该怎么划分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否要交社保

·商标交易流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