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非本村村民购得宅基地上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该村,并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虽然涉案宅基地使用证因故没有换发,但仍合法有效,且当事人系经村组同意使用涉案宅基地,支付了地上建筑物款项,持有涉案宅基地使用证,是涉案宅基地的使用人。由于当事人户籍迁入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户口认定截止日期之内,因此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相关文章:

·公租房拆迁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征地补偿标准

·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拆迁权益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能否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网络小额贷款真假辨析

·房屋拆迁裁决的四个步骤

·城市房屋拆迁的期限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