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但是很多人对于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将来制订的法律如何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还是个未知数,但根据物权法可得出的结论是: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很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那样无条件自动续期。所以,中国不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2、授权经营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3、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4、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5、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6、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7、租赁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年期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各国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是存在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因此中国不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到期以后可以申请续期,办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



相关文章: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