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  土地划拨是国家在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前提下,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予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无须为此支付土地出让金,但该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
相关文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