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法院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决。
相关文章:
·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工资支付?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劳动仲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哪些劳动案件适用一裁终局的规定?
·高温津贴的标准?
·上夜班或坐办公室的能否拿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