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罪证据不足怎么办,盗窃罪如何量刑?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这里的事实通常是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来展现的,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要是盗窃罪证据不足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在审判阶段,法院作无罪判决。

二、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6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500元,三类地区每增加3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7500元,三类地区每增加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根据超过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①每增加盗窃一次;

②入户盗窃;

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生产资料,影响生产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的;

(5)盗窃财物无法缴回的。

4、盗窃近亲属财物,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针对盗窃犯罪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不同的阶段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在审判阶段,法院作无罪判决。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文章:

·没有斗殴是不是聚众斗殴罪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死缓怎样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

·要几个人才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的处罚

·持刀抢劫要单独定罪吗?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