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律师谈什么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照刑法规定,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贩毒、杀人、抢劫、偷盗、强奸、受贿贪污、故意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

(一)重大案件的认定
1、法律或者制度的直接规定的案件www.nj64.cn。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因此,可能判决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为重大案件。其他,如.抗诉案件、二审或再审改判案件等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因法律或制度规定,此类案件为重大案件。
2、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由于案件性质、涉及面等因素,使案件在较大区域内为众多人所知,倍受社会关注,其处理结果将会对社会治安、行政秩序、人民群众利益等,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如重大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其他如特殊的涉外案件,倍受国外媒体关注,裁判结果也将影响到我国与其他国家的..,产生国际影响。因此,这类案件虽然案情简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也没有争议,但作为重大案件对待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3、集团诉讼案件。集团诉讼案件因其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影响的利益带有普遍性,甚至会影响到社会工作,往往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因此,集团诉讼案件非常重视,处理时也很慎重。集团诉讼案件集中体现为企业破产案件、土地案件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遇到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二)疑难案件的认定
1、案情复杂,案件事实难以澄清的案件。案件因为法律..复杂,或历经时间太长,导致客观事实很难查清,调查收集证据困难的案件。

2、证据存疑的案件。此类案件证据单一,或证明力不强,或取得方式不当,或证据明显矛盾,或存在疑问等瑕疵,导致认定事实不能的案件。
3、适用法律困难的案件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案件涉及到法律体系中有很多不够完善的部分,如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普通法与特别法、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等,相互间存在冲突,立法相对滞后情形,再加上案情复杂,导致适用法律上有两种表现,一是适用甲法还是乙法的问题;二是没有法律规定问题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适用法律的困难,造成案件的适用法律不统一。如许霆ATM恶意取款案。
(三)复杂案件的认定
1、除重大、疑难案件外的其他复杂刑事案件www.nj64.cn。如涉及罪与非罪的案件;涉及此罪与彼罪或改变定性的案件;涉及重大程序问题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认定的案件;涉及黑社会性质(黑保护伞性质)的犯罪以及涉及犯罪集团性质的案件; 新刑法中涉及到新类型的犯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被指控三项以上罪名的案件;其他经市级以上.确认的复杂案件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2、除重大、疑难案件外的其他复杂的民商事案件www.nj64.cn。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涉及2个以上法律..或争议焦点问题在3个以上的案件;诉讼请求在三项以上的案件;证据众多、事实复杂的案件,包括一方证据在20份以上或各方证据合计在30份以上的或事实所涉时间跨度在l0年以上的案件;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侵权诉讼中以停止侵权作为诉讼请求之一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或抗诉案件;需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www.nj64.cn
3、其他复杂的案件。如对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等www.nj64.cn
上述三类案件的发生对社会和法律界有一定意义的影响,律师承办此类案件,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全面操控能力www.nj64.cn

律师办理刑事业务内容如下:
1、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侦察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和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起诉阶段:会见被告人,阅读案卷,调查取证,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为出庭辩护做好准备。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被告人授权,可代其上诉或申诉。
2、接受受害人及其家属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自诉案件:调查取证,代为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www.nj64.cn
公诉案件: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对加害人的刑事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申诉控告案件:代理受害人及其家属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遇到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盗窃罪律师_南京盗窃罪认定、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缓刑从轻判决刑事辩护 | 南京离婚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向谁索要供暖费,我闺女在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上班
      我闺女在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上班,单位不给供暖补贴,也不给报暖气费,问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说他们都不给,也没听说过,怎...

  • ·关于网贷逾期问题能咨询下协商问题吗?
      关于网贷逾期问题能咨询下协商问题吗?...

  • ·张律师你好:如果请你到富顺县法院做辩护费用多少?
      张律师你好:如果请你到富顺县法院做辩护费用多少?...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0%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0%未达20%...

  •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

  • ·你好,我女儿动了嘴唇美容手术后,嘴唇经常胖,由口腔里引起,长期吃药,又好不彻底,动手术前我叫她不去,
      你好,我女儿动了嘴唇美容手术后,嘴唇经常胖,由口腔里引起,长期吃药,又好不彻底,动手术前我叫她不去, ...

  • ·试期期满前一天公司辞退我,可否要求补偿?
      试期期满前一天公司领导告诉我,说我符合公司的用人需求,要辞退我,给我现打了一份评价表,各项的分数都特别低.可事实上从上班...

  • ·领导今天告诉我,叫我自己辞职,下个月就别来了,这该怎么辩驳
      领导今天告诉我,叫我自己辞职,下个月就别来了,这该怎么辩驳...

  • ·一、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一、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因车祸去世事故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具体来说,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

  • ·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在企业改制的情况下,企业就要对企业当下的员工进行劳动关...

  •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伴随而来的则是交通事故的频发。而针对交通事故,国...

  •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案例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案例证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但是当事人也可以要...

  •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 ·工伤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钱?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多少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计算公式有...

  •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律师谈什么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Copyright www.nj64.cn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