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南京律师快报
溧水房屋买卖律师

    溧水房屋买卖律师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www.nj64.cn。”当房东将房屋抵押后再与租客订立租赁合同,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将房屋拍卖后,租客面对新房东的腾房要求时,不得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若原房东未.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但是购置二手房还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下面给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卖方需缴纳的税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

  房屋土地使用到期后处理方式有哪些?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其实,无论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都是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此时需要实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那到底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一、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由于屋子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实现动产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且屋子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因此购买二手房时,卖方但愿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但愿先过户后交钱,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达到买卖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


溧水房产律师 | 溧水房屋租赁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在网上约了一个陌生人事先说好给钱然后去陪他睡结果不给钱还被强*了,身份证还被抢走
      在网上约了一个陌生人事先说好给钱然后去陪他睡结果不给钱还被强*了,身份证还被抢走还被拍了黄色视频当时受害者还在哭他会洗脱...

  •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是自已想要的结果还有必要上诉二审吗?...

  • ·我怀疑我老公在外面有小三,昨天拿他手机一查,经常给一个女的转
      我怀疑我老公在外面有小三,昨天拿他手机一查,经常给一个女的转账,身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能申请把钱找回来吗...

  • ·律师你好,咨询债务问题
      律师你好,2015年买了一套回迁房(当时没拿房产证,没法过户)首付40万,余款20万等拿证过户后结清。2016年,房主让...

  • ·我在上海工地上干活伤了三个脚趾头(三四用钢钉固定了,医院通知两个月不能干活,以后还要取钢钉,那公
      ...

  • ·咨询,秀屿区**鞋厂生产假冒*克鞋2300双
      秀屿区**鞋厂生产假冒*克鞋2300双,实际卖出金额58元一双,但物价认定金额85万元,这样会判刑吗?...

  • ·要求开发商包遮阳费:
      要求开发商包遮阳费:...

  • ·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 ·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其实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但因为我国将刑事案件分为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因而不同类...

  • ·职务发明的成果归属者是单位还是职员个人?
      职务发明的成果归属者是单位还是职员个人?职务发明的成果归属者是单位,只要是被认定为是职务发明的作品,即使是发明了该作品的...

  • ·2023年轻伤二级赔偿价格一般是多少钱?
      一、轻伤二级赔偿价格一般是多少钱? 会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金额的; 对于轻伤二级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护理...

  •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

  • ·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 ·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
      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 一、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 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

  • ·合同到期前多久续签
      合同到期前多久续签一、合同到期前多久续签合同到期前,如果双方都决定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完成即可。但...

  •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

  • 相关机构: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溧水房屋买卖律师
    ©Copyright www.nj64.cn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