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南京律师快报
高淳房产继承律师

    高淳房产继承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租房者由于换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想继续租房子了,想把房子转租。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知道,哪些房屋不能转租www.nj64.cn。而此时他们更关心的是,房屋转租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一、哪些房屋不能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

  离婚过错方无财产离婚无过错方要如何获得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能过户吗?过户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很多,如果少一项都是无法进行过户的。很多人不理解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可能就会造成过户时的麻烦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那么,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能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又有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能过户吗?房产无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过户,材料不齐全无法过户。过户需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以上手续齐全,随时.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


高淳二手房律师 | 栖霞拆迁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如果用拿
      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我家用不用拿钱,如果用拿多少?急等谢射...

  • ·在外地单位打工,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一连几个月都没发工资,
      在外地单位打工,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一连几个月都没发工资,我让老板给我写了欠条,老板在欠条上写明了我的工资,现在离开了...

  • ·父母农村的打电话问我保险怎么交,我想问下。谢谢!
      父亲今年56岁,母亲50岁,一直在农村,打电话问我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说可以交100也可以交1000,我家是无为的,请问...

  • ·我给已婚的女人同居她是重婚罪吗?
      她是结婚了又分居一年了的,我们在一起同居,没有结婚,也没有生孩子的,这样她是重婚吗?...

  • ·两个脚趾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能获多少赔偿?
      腰椎压缩性骨折到达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是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就可以达到10级伤残。...

  • ·房屋征收纠纷
      房屋征收纠纷...

  • ·十级伤残赔偿额明细
      十级伤残赔偿额明细...

  • ·男朋友让我怀孕了,他不想负责,还用言语辱骂我,2019年到2
      男朋友让我怀孕了,他不想负责,还用言语辱骂我,2019年到2023年以经怀了五次了,每次都不负责,让我自己去医院打掉,他...

  • ·在我国起诉离婚资金需要冻结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资金需要冻结吗? 法庭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冻结财产的。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

  •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说到盗窃罪,相信您并不会感到陌生,这可以说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了。不过,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

  •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 ·怎样才算是童工,哪些单位可以招录童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却时有出现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的情...

  • ·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合理吗?
      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合理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 ·商标抢注的好处目的是什么
      商标抢注的好处目的是什么对于采取使用在先做为取得商标原则的对商标进行抢注一般出于以下几种目的:一种是抢注投机型,这种类型...

  • ·私营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
      私营公司如何缴纳房产税?1、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

  • 相关机构: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高淳房产继承律师
    ©Copyright www.nj64.cn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