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

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且能够提供担保人就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取保请求。一般只要在取保期间,并没有实施违法行为,是不会再被羁押的www.nj64.cn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院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4、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除了需要了解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的内容以外,还需要了解取保候审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以及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等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否则对于那些满足了取保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的违法者,依旧可能在宣判处罚前就再次被限制人身自由了。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位置在哪里?路线导航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法律见证书无效找谁赔,03年时
      03年时,我在天门某法律服务所办理了法律见证,但现在被认定为无效见证,当时我还花了500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了,受的损...

  • ·咨询行村镇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的事
      咨询行村镇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的事....

  • ·违反道路交通法?6条罚款还扣分吗?
      违反道路交通法?6条罚款还扣分吗?...

  • ·我亲戚偷电,我亲戚一家子都住在一栋楼。那现在被发现了,抓的是偷电的那个还是住在楼
      我亲戚偷电,我亲戚一家子都住在一栋楼。那现在被发现了,抓的是偷电的那个还是住在楼上的全部divclass="w990ma...

  • ·钱借给朋友的朋友,该如何主张
      我是徐州人,近两年前的一天,我跟我的朋友A的老婆说我有点闲钱准备存起来。所以A就打电话给我说他的朋友B给他儿子办事现在需...

  • ·可以给在押人员充钱吗?
      可以给在押人员充钱吗?...

  • ·年休假高温费的问题,我司年休假按本公司工龄计算
      我司年休假按本公司工龄计算,不按累计工龄计算.高温费从不发放.老板说,要高温费可以,去打官司,就给.上述二个问题是:员工...

  •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吵架他就要动手打,我到那里还要限制我的人生权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吵架他就要动手打,我到那里还要限制我的人生权利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我去年5月份选择离开了他,我提出离婚...

  • ·无债权债务纠纷证明怎么写?
      无债权债务纠纷证明怎么写?债务纠纷一直是十分困扰居民日常生活的民事纠纷之一,一般不存在债务纠纷的人也不必特意向别人证明自...

  •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
      诉前调解算立案吗一、诉前调解算立案吗?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

  •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什么效力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什么效力 一、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

  • ·一、交通事故够不成伤残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够不成伤残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

  • ·在我国如何办理指定监护人办理指定监护人需要到法院进行申请
      在我国如何办理指定监护人办理指定监护人需要到法院进行申请。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

  •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常常会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裁决。调解仲裁部门为当...

  •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并且也交付了房屋钥匙的,此时就算交易完成了。毕竟房子...

  • ·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还需要公证吗?放弃继承权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并不是放弃继承的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

  • 相关机构: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Copyright www.nj64.cn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