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石榴园28号(靠近新街口王府大街南,已经合并到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编:210004。
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和鼓楼区看守所、原下关看守所已经合并了,成立了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置在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直接导航该地址即可),扬子江大道附近www.nj64.cn

律师提示: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相关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分局地址:石榴园18号,地铁—二号线(云锦路站2号出口) 公交—江东门纪念馆(茶南)(37路、61路、63路、7路、7路区间、109路)
建邺分局各...:奥体....84427863 滨湖....84420675 滨江....84420663 江心州....84427889 南湖....84420681 南苑....84427884 沙州....84427850 双闸....84427854 兴隆....84420684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印象:
经过一道又一道严格的检查程序,在民警的带领下进入监区。
在每一间监舍的门口,都张贴着一张作息表,严格规定着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们每天的生活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放风时间。其他时段必须按照规定活动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即使是放风时间,在押人员也只是在封闭的阳台上活动,洗洗衣服,晒晒太阳。
如果不是在监舍里,恍如走进一间军事化管理的宿舍。时钟、吊扇、电视机挂在墙上,一个大柜子里整齐摆放着所有人的洗漱用品,每个口杯上都贴着名字。柜子上方摆放着一排书籍,有《啄木鸟》、《莫愁》,还..家易中天和余华的专著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在另一面墙上贴着在押人员的心声:“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你会倍加珍惜,把每一天当做开始一天你会倍加自信”。对面的墙上,有一张考核表,每个在押人员当天的表现都会以“花朵图案”标示在案。
“我们会定期为在押人员改善伙食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当然,他们毕竟是嫌疑人,不可能按照外面的生活方式就餐,但保证基本营养不缺,不会饿饭惩罚。”餐车上还有面条。萝卜烧肉是大部分在押人员吃的,另两份面条是病灶饭,有两名在押人员年纪大了,消化不好,所以给她们吃病号饭。

★南京市刑事律师:当事人预期与辩护律师 程度维护当事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 程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而这个 程度是以证据、法律为基础的。换言之,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要围绕着证据和法律展开,不能脱离实际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事实上,也只有围绕着证据和法律来提出辩护意见,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辩护观点才能被.所接受,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 的利益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而当事人及其家属作为法律后果的最终承担者,往往是以情感出发,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证据和法律规定,而希望律师能够追求到“无罪”的结果,但是这种从情感角度出发的案件预期脱离了实际,往往难以得到.的采纳和认可。事实上,在当事人预期完全不切实际的时候,任何律师都无法实际。

★南京市刑事律师以案说法:王某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www.nj64.cn
1.王某的笔录中已经完全、充分的供述了起诉书中所认定的所有事实,且其供述被作为认定犯罪事实成立的关键证据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2.虽然,王某对部分事实的性质存在不同见解,但根据最高人民.相关批复,.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www.nj64.cn。也即,只要被告人如实供述了事实经过即应认定为如实供述,并不要求被告人也自认为犯罪www.nj64.cn
3.王某到案后即供述了涉案主要事实。在12日王某到案当天的..次讯问笔录中:(1)其已经供述了其在刘某公司持股的主要过程,虽然在细节上有出入和隐瞒,但作为基本事实是供认不讳的,且相关细节也在后续笔录中逐渐补充和更正www.nj64.cn。要求当事人到案即供述所有细节是不现实和不客观的,且正如王某向纪检机关所反映的,<{{intel}}>当时其并不认为此笔事实涉及犯罪,.所以,没有完全、详细的供述所有细节,而后期当办案机关向其点明此笔事实的关键性时,其随即完全配合供述清楚www.nj64.cn。没有王某本人的供述,此笔涉及股权事实不会如此清晰。(2)其也如实供述了从华某处借款、还款又第二次借款、还款30万元的过程。

★南京市刑事律师以案说法:被告人XXX是初犯并认罪
被告人某某某系初犯、偶犯,被告人某某某在此次案件发生之前,一直是本本分分、老实巴交的在家务工,也不曾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本次犯罪是由于他本人文化程度低,对什么是犯罪认识不清,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结果触犯了刑律,铸成大错。应该说,被告人某某某的犯罪是有别与那些累犯、惯犯的www.nj64.cn。被告人某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通过刚才的庭审,我们可以看出,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已经深感后悔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同时,从被告人认罪交待的态度中,也能充分反映出这一点。.对被告人某某某这种坦白交待的认罪态度,辩护人请求法庭能予以注意。 <{{intel}}>

★南京市刑事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委托
(1)侦查阶段时是否聘请过律师,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已经做过的工作情况,是否还继续参与诉讼活动
(2)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是否已经发生过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intel}}>
(3)委托人与侦查、审查起诉机关的沟通情况
(4)审查起诉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以前会见的情况
(6)其他信息

★南京市刑事律师:阅卷笔录
(一)摘录法:摘录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指控事实、供述、证据、案件性质及认定依据等;
(二)列表法:列表法适用的范围较广,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分类列表:
1、索引表:对于案件证据材料多的案件,可制作索引表,.将证据材料所在卷宗编号、证据名称、证据取得的时间等内容在索引表中列明,以方便查找证据材料www.nj64.cn。<{{intel}}>
2、分类表:对于涉嫌犯罪事实多、罪名多的案件,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对不同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列表。
3、对照表:对于案件事实、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多次供述不一致的;.供述与证人证言不一致的;证人证言之间不一致的,均可采用对照表。
(三)图示法:对于事件或人物..比较复杂的案件,可以采用图示法,化繁为简,理清思路。图示法有框图、线段图、圆形图、矩形图、纵横交错图等多种形式。
4、 辩护律师阅卷后应有阅卷意见,阅卷意见应包括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法律等方面作出分析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5、 人民.、人民.拒绝辩护律师阅卷的,辩护律师应当尽量沟通。经过沟通无法解决且已经影响辩护律师正常工作的,律师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或者控告。<{{intel}}>
6、 律师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当保密,并妥善保管。阅卷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www.nj64.cn

★南京市刑事律师以案说法:从犯
作为.同犯罪,本案的.同犯罪人在.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是有着从主到辅,从上到下的结构的www.nj64.cn
制造毒品的预谋者,指挥,制造和出资人是某某某,他是组织领导者www.nj64.cn
在本案中被告人某某某完全服从于某某某的指挥,.从4月份某某某先是开车到某某镇找到被告人一起往某某某小区a2幢303房,利用被告是本地人的便利前提,指挥被告人以其提供的“王某”假身份证租下该房,后王某失事了,.又鸣被告人拿“李某”假身份证换归以前的租房合同,某某某并亲身交纳了..个月的房租和租房押金.1200元,之后两个月的房租也是某某某出资鸣被告人某某某交付的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因此,他在.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是从属的www.nj64.cn。<{{intel}}>

★南京市刑事律师:一审辩护:
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被告人,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www.nj64.cn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www.nj64.cn
如果辩护律师认为应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支持辩护律师观点,.应当向法庭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由有专门知识的人提出观点,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进行辩论。
对公诉人出示的书证,辩护律师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
  (一)该书证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在保管复制的过程中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二)该书证的真伪: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更改的迹象是否有合理可信的解释;
  (三)该书证与本案的联系;.
  (四)该书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五)该书证的内容及所要证明的问题;
  (六)取得该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intel}}>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书证的可采纳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南京市刑事律师:对公诉人出示的物证质证
(一)取得该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二)该物证的真伪;
(三)该物证与本案的联系;
(四)该物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五)该物证要证明的问题;
(六)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该物证,是否附有笔录、扣押清单,是否证明其合法来源;
(七)对与案件事实可能有关联的血迹、体液、毛发、.人体组织、指纹、足迹、字迹等生物样本、痕迹和物品,在提取的过程中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www.nj64.cn。<{{intel}}>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物证的客观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南京市刑事律师:勘验、检查等笔录质证:
(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二)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录与实物或者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伪造、有无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intel}}>
(三)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矛盾。
辩护律师在质证后,通过上述各方面的质证,如发现该材料不真实,或者与本案没有..,或者其内容涉及程序性违法,应要求法庭传唤笔录的制作人出庭说明情况,如果拒不出庭,可提出不予采信的建议和理由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南京市刑事律师:侦查实验笔录质证:
(一)审查实验的过程、方法,笔录对侦查条件、经过、结果的记录是否准确,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查侦查实验所依据的条件与案件发生时的客观条件是否一致;
(三) 审查侦查实验笔录记录侦查实验过程中所发生的事实、.情况是否客观www.nj64.cn
辩护律师如发现侦查实验的条件与事件发生时的条件有明显差异,或者侦查实验不具有科学性,或者实验笔录与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存在矛盾,应提出该侦查实验笔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www.nj64.cn

★南京市刑事律师:辨认笔录质证:
(一)辨认是否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二)辨认前是否让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是否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是否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五)辨认中是否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www.nj64.cn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辨认笔录的客观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或者建议法庭不予采信。<{{intel}}>

★南京市刑事律师:本方证据进行举证
在公诉人举证完毕后,辩护律师应该向法庭申请对本方证据进行举证,得到允许后按照提交给法庭的证据目录清单进行举证。公诉人在质证时提出不同意见的,辩护律师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www.nj64.cn
在法庭调查活动过程中,辩护律师发现侦查机关、.人民.收集的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没有向人民.移交的,有权请求人民.向人民.调取其收集的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书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www.nj64.cn
案件每项事实的举证、质证完毕后,.辩护律师可以发表综合性的质证意见。
在法庭调查活动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辩护律师可依法提出建议或异议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在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在审判长许可后发表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二)定罪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适当;
(三)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四)是否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
(五)对案件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和理由。<{{intel}}>

★南京市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不在作案现场或者没有作案时间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指控的证据,证明不是被告人所为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三)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四) 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intel}}>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五) 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www.nj64.cn。.
为被告人做从轻辩护的,辩护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二)在.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三)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
(四)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五)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不宜羁押及家庭需要照顾;
(六)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及已落实监管的;
(七)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八)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孕妇、精神病人不能判处死刑;
(九)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精神病人、聋哑人的从轻、减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辩护律师应当向法庭指出并要求予以纠正。当庭没有被采纳的,休庭后应及时提交书面意见。
辩护律师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量刑建议的,应当充分搜集有关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监护、帮教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书面材料,并提交法庭。
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就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及时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休庭后,辩护律师应尽快整理、完善辩护意见,并提交法庭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限内,辩护律师可根据情况回访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是否认可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告知其上诉“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www.nj64.cn
一审判决书送达辩护人后,辩护律师应保存好法律文书等相应材料,及时结案并整理相应的材料归档,交律师事务所存档。www.nj64.cn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_南京市秦淮区白下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_秦淮区罗家场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我们这儿的老板,我们干4天的功,然后公休天,旷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后结工资的话,他们把休
      我们这儿的老板,我们干4天的功,然后公休天,旷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后结工资的话,他们把休 ...

  • ·离婚,问财产分配问题
      孩子六岁,一直都是我带的,年初刚买的房付了首付,离了准备带孩子去杭州生活,想问问财产怎么分配,男方只愿意一个月给孩子七百...

  • ·螃蟹塘增养泵噪音太大,110出警后不能解决,该怎么上诉
      螃蟹塘增养泵噪音太大,110出警后不能解决,该怎么上诉...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转让给城里人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转让给城里人...

  • ·您好!我在湖北监利市有工程项目纠纷需要起诉。
      您好!我在湖北监利市有工程项目纠纷需要起诉。...

  • ·我有一叔叔,终身没有结婚,没有子女,而且是个聋哑人,奶奶一生
      我有一叔叔,终身没有结婚,没有子女,而且是个聋哑人,奶奶一生只生育我父亲与他兄弟两人,父亲在他之前已故,(爷爷奶奶早已过...

  • ·收养的孩子如何做放弃抚养证明
      收养的孩子如何做放弃抚养证明...

  • ·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我是淮安人,在南京玄武区登记结婚,丢失结婚证,想要离婚,需要调取结婚信息档案,需要哪些手续...

  • ·只有交强险交通事故撞人赔偿是怎么样的?
      只有交强险交通事故撞人赔偿是怎么样的? 据交通事故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道路...

  • ·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一、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一、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使用注册商标店招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

  • ·离婚子女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在财产分割上面产生争议外,要是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很有可能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产生纠纷。而此时就需要...

  •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 ·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
      在我国立案庭驳回自诉案件还可以上诉吗?1、刑事自诉案立案六个月,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驳回是合法的,你可以上诉。2、刑事自诉...

  • ·一、厂房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一、厂房无偿租赁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

  •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的初期阶段,双方关系都是亲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却...

  • ·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因此,这也成为了很多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条件...

  • 相关机构: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Copyright www.nj64.cn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