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所以劳动仲裁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可。
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有何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要注意哪些细节?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么样的
·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