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即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文章: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人社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应该怎么办?
·下班途中死亡算工伤对单位公平吗?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多长时间?
·上下班工伤具体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什么情况不算工伤?
·超过一年时限能否申报工伤?
·申报工伤的材料
·何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