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实际中,确定购房合同之后,就要积极去支付房款,否则就是违约了。即使说是无能为力才无法支付全部房款,但还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下合法的购房合同,那购房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无合理合法事由便不继续履行合约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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