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教场所实现“四防”安全无事故,“四防”是指什么?

四防”是指:防逃跑、防非正常死亡、防所内发案、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相关文章:

·何为“三教”

·劳动教养人员与罪犯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聆询

·劳教场所实现“四防”安全无事故,“四防”是指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

·什么是劳动教养制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