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法。
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为:
1.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相关文章:
·最新城区片区征地补偿标准
·房屋被征收承租人主张能否主张拆迁的部分利益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被拆迁人如何取得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