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承包人发生哪些情况视为违约?
在实践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很多,不一而足,其常见的违约情况,有如下三种: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指定施工材料的,也是违约。
因而,要判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既要看建筑工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又要看承包人实际实施了哪些违约行为,才能判断承包人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自行无法认定承包人是否违约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由律师结合实际情况和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那么如果承包人违约的话,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欠付工程款超过五年,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利率?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工程合同承包人发生哪些情况视为违约?
·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