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就未分割的财产另行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92条第2款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47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但与事实不符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相关文章:

·离婚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过高,可以酌减吗?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离婚时,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尚未取得房产证,可以主张分割吗?

·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就未分割的财产另行起诉

·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约定无效的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离婚协议的几种无效约定

·经典实用离婚协议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